1、标记品和标准品均由无水乙醇配制,容易挥发,应将盖子塞紧,贮于4℃冰箱。
2、抗血清稀释成母液后应存放在4℃,切勿放-20℃低温处,以免反复冻融,降低抗血清效价。
3、明胶、活性炭、葡聚糖等试剂应放在阴干燥处。
4、0.1% GPS在夏天,即使放在4℃,也很容易变质,最好一次配量不要太多。如发现明显混浊、发臭等变质现象,应予重配。
5、在进行B、F分离时,由于DCC时样品需保持恒定的接触吸附时间,所以一批加样管数不可能太多,时间不能太长,控制在3~5min内加完,待离心分离后,再加第二批。
6、在吸取活性炭溶液(DCC)时,必须保证DCC溶液的充分混匀,以免因DCC浓度的不均而影响分离效果。
7、抽提用CH2Cl2和配制用的无水乙醇必须重蒸后使用。